教訓課程授課作業守則
一、訓練組提前45-60分鐘前至訓練場地,佈置整理場地教室。(路標、旗幟、報到桌)
二、訓練組攜學員簽到表、幹事教練簽到表置報到處。
三、報到完畢由班長集合隊伍交督課幹事後,再由主課教練宣佈訓練操演課程內容。
四、課程時間內包含隨堂教練、助教之課堂秩序由主課教官負責維持。
五、主課教官確實督導隨隊教練、助教維護學員之安全,並依表定時間授課、上下課。
六、第一天結束課程時實施課程檢討會、心得交流。第二日課程結束時實施學員檢討會外,並實施教練群之課後研討,並記錄相關課程缺失及學員表現。
七、 負責之授課先鋒、溯溪部製作下次上課地點之報到地形圖、要攜帶的裝備器材、注意事項。
八、 程內容、施課人員名單、地點、保險等相關行政作業統由訓練組匯整後,再行向上回報及向下橫向聯繫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