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2.02~03 2006年全國山域救助技能示範觀摩演練報名簡章
2006年全國山域救助技能示範觀摩演練報名簡章
一、主旨:
政府持續推動運動人口倍增計劃,登山、健行、溯溪等山野活動人口也跟著快速增加,然山域中仍不幸經常發生山難事件,不管大小事件雖肇因天災人禍,都要動用大批救難人員馳騁山林,為持續推展山域救助技能及技術交流,落實山域活動安全教育,配合公部門及民間救難團體,舉辦山域救助技能觀摩演練,統籌民間既有救難志工團體充分運用民力,共同提昇山域間各種困難地形救助,陸空拖吊技術,增進救助效率及確保人員作業安全。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內政部消防署 國家搜救指揮中心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處 台北市政府 台北縣政府 桃園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 新竹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北區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台北市消防局 台北縣消防局 桃園縣消防局 新竹縣消防局 新竹市消防局 基隆市消防局
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樂樂谷渡假村 蜜蜂世界
台北縣三峽鎮公所 三峽分局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中區委員會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南區委員會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東區委員會
台北縣三峽鎮有木國小
六、活動日期:2006年12月02(六)、03(日)二天
七、活動地點:台北縣三峽鎮有木國小(附件一)
八、參加對象:凡從事山域救助,安全登山教育,官方、民間救難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九、報名地點:桃園市南山街22號四樓(桃園縣山岳會)
十、報名方式:可親洽或傳真及E-mail。(詳見報名表)
報名區分 (A) 示範組 (B) 演練組(C)觀摩組
十一、活動費用:演練組免費參加 觀摩組每人300元(含保險費、餐費、紀念品、大會手冊)
十二、報到時間:95年12月02日上午10:00~11:00

十三、報到地點:台北縣三峽鎮有木國小(圖一)
十四、報名截止日期:95年11月17日
十五、活動內容:
一. 由北區委員會與消防局單位配合,示範指揮所成立標
準作業程序及山域搜救原則。
二.救援拖吊系統示範表演參考項目:
1.單雙索突擊吊橋架設及擔架運送
2.I字架或A型架拖吊系統架設
3.深谷升降拖拉系統架設
4.各區委員會新型救援拖吊系統發表。
說明:1.上列示範項目,由各區委員會負責並在有木國小操場或適當地點逐項示範操作並講解。
2.每隊9人,遴選小隊指揮官乙員負責講解及操作說明。
3.示範表演隊伍請於11月17日前將示範表演項目及操作內容傳送至本委員會。
三.溪谷困難地形搬運實地演練:
說明:1.北、中、南、東各委員會至少需派一隊參加。
2.每隊12人遴選小隊指揮官乙員。
3.搬運50公斤之模擬傷患以溪谷困難地形搬運為主。
4.本委員會提供,製作簡易擔架所需竹竿及模擬傷患。
5.參加溪谷困難地形搬運實地演練之隊伍請自備所需裝備及器材。
6.溪谷困難地形搬運動線約500公尺,由各隊依救援拖吊系統自由發揮通過各種困難地形。

四.靜態節目:
1.省力系統 救援系統模型解說:由北區委員會負責製
作;於有木國小適當地點展示並圖表及專人解說。
2.搜救器材展示:僅展示不販賣
3.訓練影展:收集北、中、南、東各委員會訓練活動相
片及影片於特定教室展出。
4.C.P.R操作示範及三角巾包紮現場教學實作。

五.觀摩組:
1:報名以團體為主,人數不限。
2:遵照大會規定之觀摩地點,觀摩各項搜救技能操作,不參與實地演練。
3:請於管制區定點觀摩攝影紀錄。
十六、注意事項:
1.觀摩組人員大會提供12/2日晚餐及12/3日早餐。
2.演練組人員大會提供12/2日中餐、晚餐及12/3日早餐及中餐。
3.參加人員需自備飲水杯及碗筷(請勿用免洗餐具)。
4.宿營地點:有木國小操場,需自備露營裝備。
5.有木國小有男女浴室各一間可供使用。.
6.山區道路狹窄請小心駕駛 大型遊覽車進入易造成塞車。
7.有木國小為借用場地請保持整潔愛惜公物以維護本會信譽。
8.演練完畢後請清點人數並向大會報告。
9.未盡事宜於活動當日及大會手冊中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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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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